杭州市交警部门昨天通报,今年1至5月,杭州市区共新增机动车3万余辆。截至5月份,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近138万辆,其中杭州老城区近43.3万辆,交通“两难”特别是停车难问题,已成为当前突出的民生问题之一。
主城区公共泊位月底划好
6月1日至5日,由各区政府对道路、空地上已设置和拟新增停车泊位进行了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同意设置的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共计57650个(详见杭州市交通信息网)。
目前,泊位的施划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之中,主城区范围计划在6月底全部完成。
今后,在道路、空地上设置公共泊车位,将采取交警初审、城管复审和区政府组织公示三道程序,其中公示过程将充分听取市民意见,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确定停车位。
经公示明确的停车点由各区政府汇总到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审批后统一核发“临时机动车停车业务许可证”。原则上,道路、空地上停车泊位审批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应重新提出申请。
公共泊车位不得擅自占有
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已有个别饭店、酒楼擅自在其门口公共停车位放置“禁止泊车”的标牌,严重影响到杭州市委、市政府停车新政的推进,在社会当中产生不良影响。
为此,有关部门正在全面核查类似情况,并对相关单位予以警告,发放整改通知书,没收标牌。
交警部门表示,在道路和空地上施划的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撤除。经警告和整改后仍继续出现类似情况的,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停车标志标线将按类划分
为了统一和规范收费停车点的交通设施,交警部门还将停车标志的设置分为道路停车标志、地下车库停车标志、道路收费停车标志、路段时段性停车标志(可变标志)等。
同时,停车泊位分为固定停车位和路段时段性停车泊位两种,固定停车泊位采用白色实线漆划,路段时段性停车泊位采用黄色虚线漆划。
交警部门表示,经过公示的停车泊位是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后最终确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停车难和由此引发有车族与无车族、邻里之间等等诸多矛盾,希望得到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