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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日前发出通知,核定居住证工本费标准为每证5元,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这个收费标准适用于已开展居住证制度改革的地区,收取居住证工本费后,不再收取暂住证工本费。

2007年,浙江省确定在嘉兴等地进行居住证制度试点。最新的消息显示,从今年4月1日起,嘉兴全市停发了暂住证,全部改为临时居住证和申领居住证。这意味着嘉兴近180万外来人口集体告别了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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