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个土地证 跑了500天 浙江台州农民办证坎坷

家好网  http://www.goohom.com    2008年05月13日 14:04    市场报 胡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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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农民郑小训在3月底终于拿到这本《国有土地使用证》时激动不已。“办理一本土地证,竟然要500天!”为了这个小本子,他已经奔波了一年多。

变更土地证卡了壳

2006年10月11日,郑小训依照土地证、房产证与何普良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向何普良购买了3间楼房。这3间楼房原是王菊莲建造的,2002年11月16日,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给王菊莲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件表明,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150平方米。2004年,王菊莲将这3间四层楼卖给了何普良。很快,何普良也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面积同样为150平方米。

2006年10月23日,郑小训在区政府办事中心,向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窗口递交了有关资料。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工作人员告诉他等45天,再电话通知他领证。

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规则》,土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颁发更换土地证书。然而,30天过去了,没有消息,45天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眼看年关将近,心急如焚的郑小训一天一趟甚至几趟往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跑,直到2007年2月,100来天时间过去了,终于得到了一个消息: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办不了。

申诉无奈成“诽谤”

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的解释是,接到郑小训的申请后,他们就在2007年2月1日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勘查,经滴水测量后,发现该房屋的实际用地面积为172.8平方米,与原先两本土地证上登记的150平方米不符,超出了22.8平方米。路桥国土分局认为,这块土地存在权属不清、违法用地和改变用途等问题,决定暂缓办理。

对此,郑小训不能接受。他说,房子在转给自己之前,国土部门经过测量,颁发的土地证面积都是150平方米。“我正是凭着对土地证权威性的信赖,才买下这房子的。现在土地面积出现差错,也是国土部门自身失误,怎么反过来要我承担责任呢?”

郑小训尤其感到委屈的是,1999年至2007年,负责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地籍科主管发证工作的冯霞一直担任着副科长、科长,前面两个土地证都是经过她审核签字后发出来的,怎么到了我这儿就不行啦?

办不出土地证,又被国土局认为是所谓“不符合规定,属于多占少批22平方米”。失望之下的郑小训开始向路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等机关寄发材料,反映他跑了200多趟国土局还是办不到土地证,影响了银行贷款和个体经营。

“郑小训信访事件”在路桥一带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面对社会舆论压力,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专门制发文件,向路桥区政府递交了一份《关于郑小训歪曲事实、诽谤工作人员、无理信访的情况汇报》。

但是,在这份路桥国土分局的文件中,除了重申不能办理的原因外,几乎看不到郑小训有关“诽谤”的事实依据。郑小训不明白,路桥国土分局是依据什么制发了这份文件呢?

调查组要求“限时办结”

路桥区区委书记、纪委书记对“郑小训信访事件”高度重视。在路桥区纪委一副书记的牵头下,区作风办公室组织联合调查组展开了全面调查,于去年10月28日写出了专题调查报告。这份报告认为,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原来土地证的错误登记与后来的边登记边撤销,暴露出了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内部管理上存在漏洞,沟通协调不够、审核把关不严。这些因素,是造成郑小训信访事件的根源所在。另外,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对郑小训的申请资料审查时间过长,办事效率也有待进一步提高。调查组建议: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应积极主动,尽快依法办理郑小训的土地转户与发证手续;应对分局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应以此为鉴,深化内部管理,严把行政审批关,避免错登、漏登等工作失误再次发生。要提高工作效率,将“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落实到实处,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郑小训信访事件”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台州市委机关报《台州日报》同样对此进行了报道,尖锐地指出路桥国土分局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一拖再拖,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这是一个典型的机关行政“中梗阻”现象,是个别机关效能低下的极端个例。这一事件发生在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背景下,令人匪夷所思,对一个县级国土部门来说,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远远超过国土资源部规定的30天时限,实属“非不能,而不为也”。

多方协调解决

百般无奈之下,郑小训只得拿起法律武器,一纸诉状,将路桥国土分局告上法庭,状告路桥国土分局行政不作为。

“这是件业务上的小事,能不能办不在于时间长短”。2008年3月16日,距郑小训提出申请已经近500天了,路桥区土管局局长李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仍是一脸的坦然。

难道3次易手的土地变更手续,这次真的不能办理了吗?台州市国土资源局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发生土地证错登,并非郑小训这一例,真要纠正错误给郑小训办理土地证其实并不难办,因为按照《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发现错登、骗登或者漏登的,可以并且应当及时办理更正登记。

终于,路桥区政府、法院、国土局三方“坐堂”,为郑小训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一事进行协调,以郑小训“撤诉”为条件,在交纳了相关费用后,按照172.28平方米面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场拖拉、推诿了500天的办证“马拉松”,总算到了终点。

观点

对于郑小训500天的办证经历,北京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教授认为,这是“衙门”做派的具体体现,这更说明落实“行政问责制”的迫切性。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而形成为民服务的良好风气,促进“官本位”逐步向“民本位”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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